紧急提醒!国家税务总局正式答复统一口径:1%专票不能按9%抵扣!
2021-09-06
小规模1%专票能否按照9%抵扣?这个问题的解答争论不休,困扰了不少纳税人,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答复统一口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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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不休,总局一锤定音
此前,关于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1%农产品专票能否按照9%抵扣,业内普遍认为是能够抵扣的。
2020年,河南省税务局在12366平台上,也明确回复过:取得小规模纳税人1%专票可以按照9%抵扣。
然而,从今年5月开始,各地税局的回复开始改变口径,四川、湖北、湖南税务局纷纷这样答复:取得3%专票的,可以按照发票注明金额的9%抵扣进项税额。即要享受9%抵扣,则要放弃1%优惠。
河南省税务局更是删除了上述回复,在8月以新口径回复了纳税人疑问。
但即便如此,因为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正式回复过此类问题,结合国家政策原理和减费降税初衷来看,大部分声音仍然倾向于1%农产品专票能够抵扣9%进项的。
但是就在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正式答复了!
总局答复的“言外之意”
政策规定是,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总局的“言外之意”是,如果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至此,从明面上来说,这场关于1%专票能否抵扣9%进项的争论,以总局的一锤定音终于落下帷幕。
然而,据了解,目前江苏省税务局的回复仍是:可以按照9%抵扣。为了保险起见,实务操作中,还是要向本区域的主管税务局寻求准确答复。我们期待早日能有正式的统一文件出台,真正解决纳税人的疑惑。
02
注意了,13%的专票可以全额抵税
尽管1%农产品专票不可用抵扣9%进项,但这些发票依旧可以抵减。
1、购买税控系统取得的13%专票,不用认证,全额抵税。
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可凭取得的专票,全额(价税合计额)抵减增值税。
注意:
此优惠政策仅限初次购买税控系统的,如果再次购买的,发票直接认证抵扣,不允许全额抵减增值税。
2、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企业每年向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赋缴纳技术维护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注意:
此处是每年取得技术维护费都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不足抵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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