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99-3099

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调整!9月1日起执行!

2022-08-12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市监注发[2022]7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进行调整。重点内容为: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2、台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


3、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4、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印刷标准等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53号)中《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2019年版)等相关要求执行。


5、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6、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旗下财税品牌
旗下特色企服
服  务  特 色

核心产品

金账师智能财税软件

金账师RPA财税机器人

金账师CRM管理系统

产品特色

降低成本

提高工效

增值创收

联系我们

400-699-3099

服务时间:9:00-17:30(工作时间)
金账师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卓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 沪ICP备180066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