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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可分为哪几种?

2019-03-07

会计凭证的种类


记账凭证是按经济业务性质加以分类,确定会计分录,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一种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账簿需要按照一定的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进行登记,而原始凭证中未写明会计科目和记账方向.为了做好记账工作,会计人员必须将各种原始凭证按其所反映的经济内容进行归类和整理、编制记账凭证.在记账凭证中,列明了会计科目,指明了记账方向,确定了会计分录.依据记账凭证就可以登记账簿了.


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同属于会计凭证,但二者存在着以下差别:


(1)原始凭证是由经办人员填制的;记账凭证一律由会计人员填制.


(2)原始凭证是根据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是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


(3)原始凭证仅用以记录、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要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4)原始凭证是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凭证的保管


会计凭证的保管是指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工作.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 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 .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登记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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