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99-3099

年底快到了,收到的预收账款能否确认收入

2021-12-24

年底快到了,公司收到的预收账款要不要在年底前确认收入呢?别着急,这就教您如何确定预收账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增值税


1.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二、消费税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除金银首饰外),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依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95号)


三、企业所得税


在满足企业所得税中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旗下财税品牌
旗下特色企服
服  务  特 色

核心产品

金账师智能财税软件

金账师RPA财税机器人

金账师CRM管理系统

产品特色

降低成本

提高工效

增值创收

联系我们

400-699-3099

服务时间:9:00-17:30(工作时间)
金账师公众号
版权所有:上海卓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 沪ICP备1800666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