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1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加大中小微企、帮扶力度加快困难企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2022年5月8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手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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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树: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为确保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地,经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成立三部门会商机制。今天三部门联合举行留抵退税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今天,我们邀请到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预算司司长王建凡,人民银行国库局局长董化杰,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督察内审司司长邓勇出席发布会,就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情况等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我是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我首先介绍一下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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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对中小微企业新购设备器具税前扣除有关政策予以明确,一起来看看有哪些要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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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干电子发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后早在2020年12月20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后公告2020年第22号)中就看规定,并自,自2021年1月21日起,全国范围内36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那么,专票电子化后,对干纳税人会有哪些好处?下面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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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7号)。重点梳理好了,来看优惠变化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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